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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维修服务承诺

发布时间:2015-06-04   点击量:

后勤维修服务承诺
 
       维修服务是后勤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及时为学院各部门和师生排忧解难,才能确保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为进一步提高后勤维修服务质量和效率,改善服务态度,加强精细化管理,特制定后勤维修服务承诺制度。
       1、设立后勤维修服务总值班室,开通24小时后勤服务热线,每天安排后勤机关人员值守,电话:18931169767、18931169768。
       2、对报修情况进行登记,填写维修派遣单,统一调配人员。每月底对派遣单和报修单位反馈意见进行统计,统计结果与维修工作人员个人绩效挂钩,奖优罚劣。
       3、接到报修后,紧急维修,做到三分钟响应,十分钟到位,及时处理;一般维修二十分钟内   必须到位。对于报修项目临时安排不上的,必须向报修单位讲清楚原因并约定时间,按期完成。
       4、对维修工作中涉及工作量大、动用材料及经费较大的维修项目,必须先由后勤处上报请示有关领导,待决定后实施。
      5、对各部门和教职员工反映的问题,能立即答复的要给予明确答复;一时解决不了的,在逐级上报领导后,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6、凡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维修,且受到报修单位投诉并经查实的,责任人要向报修单位道歉,并在本单位内部公开检讨,年度考核失去评优资格;情节严重且造成一定损失的,除赔偿造成的损失外,考评结果为待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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