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电工考评细则
发布时间:2015-06-05 点击量:
根据《河北传媒学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后勤处对本处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制订以下考核细则:
一、维修工、电工考核内容
(一)工作态度、业务技术及服务质量(具体考核内容见考核表)。
1、工作态度:是指能够服从指挥,认真领会工作主旨,并且能够更好更快的开展工作。
2、服务态度:是指对本职工作认识到位,积极主动的做好为服务部门的服务工作。
3、工作实绩:是指对本职工作完成的情况,是否工作上有失误、是否有未完成工作任务的现象、是否有影响正常教学与生活的现象。
4、对象评价:被服务对象在公开场合表扬的或被服务对象投诉的。
(二)考勤:
1、全体维修工、电工会议无故缺席。扣2分
2、迟到、早退。每次扣2分
3、紧急大修缺岗一次。扣2分
4、全月累计因病因事请假离开本职岗位3天以上的。扣2分
(三)考核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当月定为不合格(D):
1、严重违反学院相关规章制度。
2、被师生投诉二次及以上,又不能及时整改的。
3、不接受工作任务,未能及时完成组织上交给的工作任务二次及以上的。
4、由于工作缺位或不到位,使学院、集体经济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的。
5、矿工0.5天以上(含)的。
(四)水电班组负责人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及时做好各项工作。
凡每被学院领导检查发现或被师生向学院投诉反映一次水电维修工作不达标,扣除水电班组负责人2分;限期不能改正的扣水电班组负责人5分,照成经济损失的照价予以赔偿。
二、考核办法
考核坚持 “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和工作效绩的原则;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和综合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1、每月至少两次对各负责区域例行检查,每发现不达标现象即扣除区域责任人相应分数,每周满分100分。
2、由主管科长和各组组长负责,每月组织一次各区域负责人员相互监督打分,以及各负责区域使用院系、部门相关人员打分。按工作情况及本规定扣分标准扣减区域负责人相应分数。
3、领导巡视意见反馈,每出现被学院各级领导指责一次不达标现象,扣区域负责人5分。
4、每出现被师生向学院领导投诉反映一次所负责区域水电情况,扣除区域负责人5分。
以上扣分直接在每月满分100分中予以扣除,剩余分数即为本月得分。
每月进行一次汇总,除以考评次数得出平均分。评出A、B、C、D四个等级。A分值在90分以上;B分值在80分以上;C分值在70分以上;D分值在70分以下。
对于考核结果,学校根据不同的情况给予不同的奖励和惩罚。考核结果维修、电工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三、奖罚标准
1、月考评等级为“A”的。不扣绩效工资。
2、月考评等级为“B”的。发月绩效工资的80%。
3、月考评等级为“C”的。发月绩效工资的60%。
4、月考评等级为“D”的,给以警告,扣发月绩效工资。
学期绩效考核:根据月绩效考核成绩,每学期末取月考核的平均值。按照比例发学期绩效工资。A控制在人数的20%以内;B控制在人数的60%以内;C控制在17-20%以内;D控制在3%以内。
四、水电工人有下列行为者,予以辞退处理
1、有盗窃、赌博、营私舞弊行为的;
2、私自没收他人财务占为已有的;
3、私自离开本市或回乡未请假而影响上班的,当旷工处理;或无故超过5天未归队的;
4、不执行命令,不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者;
5、因工作失职而发生教学事故的;
6、弄虚作假、欺骗领导者;
7、发生打骂、虐待、侮辱他人的;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者;
8、员工之间互相吵架、打架,影响团结的;
9、当月扣分累计超过30分者(包含30分);
10、水电工连续2月考评被评为“差”的。
五、考核小组及职责
1、职责:公平、公正的进行考核,组长每月按时组织小组成员进行考核,
2、考核小组:
组长:主管科长
成员:班组长、有关部门、院系的相关人员。
- 考核时间:每月的第四周
姓名 | 考核内容 | 分数 | 备注 | ||
工作态度端正,按要求进行维修,维修记录齐全、及时、准确,每一处不合格1分 | |||||
所负责区域内设施设备保养到位,及时检查完好率达到95%以上,不合格扣2分 | |||||
服务热情、及时,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投诉一次5分 | |||||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迟到、早退,各项集体活动按时参加。一次扣2分 | |||||
做好安全防范,没出现一次安全事故扣10分 | |||||
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按规定穿戴和作业。每次1分。 | |||||
团结同事,拾金不昧。受到领导或学院师生书面表扬的每次奖1分 | |||||
能够修旧利废,履行节约每件奖1分。 | |||||
总分 | 考核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