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传媒学院餐厅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
发布时间:2015-06-05 点击量:
为进一步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预防食物中毒和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护好我院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鉴订本责任书。
一、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学校制定的安全管理规定。
二、乙方必须具有注册的餐饮公司经营,并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严格按照餐饮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操作,对各个经营加工环节定岗定责,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杜绝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
三、未经许可的餐厅严禁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加强豆浆、土豆等高风险品种加工制作管理,严禁采购、储存、使用亚硝酸盐。建立并落实食品及其原料进货查证验收记录制度,认真做好台账记录和进货验收工作,台账原料索证索票验收登记台账建立率达100%。
四、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定点采购米、面、油、肉类,做到证、票齐全,帐物相符,杜绝使用不合格及“三无”原料,采购肉类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杜绝使用病死或来源不明的肉禽及其制品,回民餐厅不得使用非清真食品。
五、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
六、保证餐厅所有食品从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健康体检,合格后持健康证上岗,餐饮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率达100%。
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从业人员的晨检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餐厅由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安全管理。
八、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确保“五专”实施率达100%。
九、餐厅负责人或管理员每日对加工区、售饭区和就餐区等所辖区域进行检查,随时维护维修卫生设施设备,监督落实好卫生管理制度。
十、加强餐用具消毒工作,掌握正确的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保洁流程,确保合格率达100%。
十一、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垃圾桶应密封加盖,并做到日产日清;做好防蝇、防鼠、防蟑螂和防虫工作。
十二、各餐厅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学校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100克以上,置于专业留样冰箱内保存48小时。
十三、各餐厅必须建立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应立即停止供餐,并在第一时间内报告主管机构,配合医疗机构搞好救治,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施设备和现场,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或样品,做好思想安抚工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发布信息。
十四、乙方认真执行液化气、蒸气、水电的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值班经理要在每日上班前和下班后对餐厅内的所有用电、气、水线路管道和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专业人员排除解决,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追究刑事和经济责任。
十五、乙方必须接受学校相关负责人员的日常督导检查和管理,服从甲方提出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认真履行食药监局的食品加工安全要求和各项规定。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河北传媒学院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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